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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ximen 提早30天通知,30天内 还是要正常上班。
不行,下家公司入职时要离职证明
另外离职证明上会写离职原因,如果公司给你写个不好的,有可能影响下家对你的看法
怎麼說呢?離職只是通知,不是申請。根本不需要審批。
要看合約怎麼寫,給足合約上的通知期就行。
也不到公司不認收到你的請辭,書面通知一份,訊息通知一份,電郵一封,隨便一個都可以當證據。
當然拿不到離職證明,還是有一定的影響。從你拿不到證明,至少我會知道你跟上一間公司鬧得不愉快,至於不愉快的原因是公司造成,還是你個人造成,那就不得而知。
至少我請這樣的人時,會有所顧慮。
Leon的小鱼缸 拼多多一本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不过两三块,比在这问赛博大法官要靠谱得多
用户名已被注册 这个没有不批的。 企业离了任何人都能活。 直接走也没什么影响,不影响找下家。
Oldman 舅服你,每次都能给出错误答案
用户名已被注册 你知道答案还问?
Oldman 我只知道你说的是错的,三句话全错😂
用户名已被注册 我工作这么多年,看过的离职太多了。从没见过企业挽留的。 这么说吧,你嫌弃3000一个月太少,希望加到3500,不加就离职。 企业的处理方法是,让你走,花4000再招一个人来干。
你没见过那是你没见过,你还停留在三四千的思路里,人家是月薪2万多离职,公司不放人,因为离了他公司会损失惨重,公司愿意加到3万,他还是要走,所以你看看你的回答是不是全是错的😂
Oldman 用户名已被注册 我工作这么多年,看过的离职太多了。从没见过企业挽留的。 这么说吧,你嫌弃3000一个月太少,希望加到3500,不加就离职。 企业的处理方法是, ...
用户名已被注册 牛顿,爱因斯坦 挂了。物理学也还在发展。 一个月薪两万的人走了。公司就损失惨重了?
Oldman 所以你有问题都是在PDD上买书看的喽?
看行業,如果行業本身是基於員工與客戶之間的良性關係而產生利潤,那一個本身手上一堆客戶的員工走,公司是立即仆街的。
因為客戶認的不是品牌,是你這員工給他提供的服務。你找個別的人頂替他,大多也會因為覺得不夠周到,而選擇跟員工轉到他的新公司繼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