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霓虹比星星更准时,它们每天准点亮起,在人群尚未注意到夜色时,就已悄然宣告黑夜的来临。大壮站在便利店的自动门边,叼着还没点燃的烟,看着对街那块破旧的电子广告屏反复播放着失真的人脸——他想起了二十年前电视里那些雪花点满屏的深夜频道。
没人再看星星了。起初是因为高楼遮蔽了天空,后来是因为大家都开始低头看屏幕,再后来……是因为大家都默认了:反正抬头也不会看到什么。
大壮也曾爱星星。小时候他住在城市边缘,每晚都搬着塑料凳坐在天台上,跟哥哥比赛认星座。他记得那种感觉,夏夜闷热,天台的水泥地还残留着白天的热气,汗珠混着笑声流下下巴。而现在,他忘了哥哥是哪年搬去南方的,也忘了自己是哪一年,再没抬头看过天。
他试图在生活中找回一点光亮。前些年学会摄影,买了台老相机,拍些胶片,洗出来的颜色总像蒙了层黄昏。他喜欢那种模糊——有种时间已经褪色的错觉。朋友们总问他:“为啥不用数码?”他答不上来,只能含糊说:“胶片里有过去。”但真正的答案他从不说出口:是因为胶片需要等待。
可惜他自己也等得越来越少了。等红灯时也要低头滑几下手机,排队买咖啡时会想,这十分钟是不是能回几个工作消息;恋爱也像点外卖,标签越精准,越快越好。连后悔都来不及,就下一个了。
有天夜里,他去一家即将关门的唱片店取一张预定的旧碟。老板递给他CD时,说:“你是最后一个来拿这张碟的客人了。”大壮接过CD,封面是九十年代那种迷幻插画风格。他想起初中暗恋的女孩,曾在日记本上画过一模一样的星球图案。他没追过她——因为那时他觉得“以后还有很多机会”。直到几年后他在同学会上听人说,她大学刚毕业就结婚了,嫁给了一个写歌的。
“你知道吗?”老板突然说,“其实唱片店根本不挣钱,开在这儿只是为了提醒别人——世界上还有东西,是不能快进、不能随便切歌的。”
大壮一愣,点点头。他想说谢谢,但最终只是抿了抿嘴。他知道,这句“谢谢”已经晚了二十年。
他走出店时,天出奇地干净,没有雾,也没有云。他犹豫了一下,终于抬头。头顶果然挂着星星——不多,但冷静而固执地亮着。他像小时候那样抬手去比划,却发现自己早忘了哪个是猎户、哪个是天鹅。
他忽然意识到,真正让人疲惫的不是生活,而是他在生活中渐渐学会了“闭眼”——闭上眼,就能忽略遗憾、错过、动摇、未完成,就像城市人学会不去想窗外的风、天台的雨、星空的碎片。
但星星一直都在,从未消失,只是人忘了抬头。
而这也许就是寓言:人最终会在看不见星光的地方,变得像没眼的鱼,在光亮之外,用记忆取暖,用妥协取代梦想,用习惯来逃避自由——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再也不敢睁眼看清自己的生活。
他低头走进夜色,把未点的那支烟轻轻折断,丢进路边的垃圾桶。没有声音,但他好像听见了远方什么东西碎了一地。不是星星,是时间。
所以,为什么总有人看不见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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