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vinman
交通背景:没有红绿灯的双向单车道十字路口
事故方1:电动自行车,自东向西正常行驶
事故方2:机动车自北向南行驶
事故情况:在双方通过十字路口中央时,机动车变道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自行车无超速以及任 ...
1、只要你能确定,电瓶车完全没问题(不超速、不违规等等),你就是正常行驶的无过错方
2、路权上,非机动车>机动车,所以不要讨论什么左让右,那是机动车之间
3、对方无论是什么理由变道,只要确定“变道”了,就是客观事实,是他“侵入”了其他人正常空间导致事故,结合“1”他就是全责
4、警察多数是本着“和稀泥”的原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越小的地方“人情”越重,个中取舍你自己定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