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她,給她好大壓力”這對白似曾相似,哈。不過我當年那個是女朋友,不是老婆。她還給我設下兩個月冷靜期,說這段時間不見面,信息啥的還是會回的。
起因就是因為些小事,吵了幾句。先是她不講理,但我反駁的語氣也有點兇,作為男人,當然是我讓一步,給她道歉。反正拉拉扯扯一個多禮拜,最後到她家樓下了也不肯見。明擺著不給台階下,要贏就全贏那種,還跟我設下冷靜期不見面。
她設下冷靜期那秒,我就直接自己原地提出分了。跟樓主相同之處,是我愛她多於她愛我。那對白跟樓主那位是一模一樣。也是到樓下我時給我說的。我的處理方法就是分,當然不清楚你到底幹啥了,不好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