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最近骑电动车被另一个电动车撞了,双方都说对方是闯红灯,于是叫交警过来,结果交警说撞人的那个车的方向非机动车的红灯已经坏了很长时间,一直都是绿灯不能变红灯,之前也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样类似的交通意外了,所以我朋友肯定没闯红灯,对方其实也不算闯红灯,对方车速过快撞到朋友,属于没有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违章,所以对方赔了些钱,因为朋友腿被撞伤了。这种情况大家说红绿灯管理部门其实有没有责任?是否也应该付负赔偿责任呢?因为如果红绿灯正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意外了,说严重点,如果对方当时没有刹车,估计朋友腿不是伤而是断的可能性很大……
上一篇:
我的一段心动经历...我猜到了这个开头,却猜不透这结局下一篇:
适合儿童的手柄各位有推荐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