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男教师由于一时气愤打了一位女学生一巴掌,事后女学生死了。于是有七个人设计了一个计划,巧妙地杀死了男教师,而且在所有人看来这位男教师应该是死于意外。
如果我们把这七个人以A、B、C、D、E、F和G命名,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A负责踩点,选择符合计划实施的地点。
B伪装成一个想要自杀的少女给男教师打电话,利用男教师的愧疚之心将其约至计划的实施地点——一家咖啡店。
在男教师到达咖啡店之前,C在咖啡店门前进行涂鸦。等到男教师到达咖啡店,B再往咖啡店打电话,与男教师通电话。
这个时候事先进入咖啡店打工的D拿着洗洁剂和刷子去清洗C留下的涂鸦,由于男教师不好意思长时间占用咖啡店的电话,所以只能去外面的电话亭继续跟B通话。
这个时候D清洗完了涂鸦,倒掉了洗洁剂水,回到了咖啡店内,而在男教师进入电话亭之前,E则是把电话亭下部的一块玻璃弄碎了。
男教师进入电话亭继续跟B通话时,F路过,假装无意间把G提前丢在一边的一瓶漂白剂碰倒了。
漂白剂和洗洁剂(酸性)产生了化学反应,形成了有害气体,有害气体通过电话亭玻璃碎裂的地方进入电话亭。那个时候男教师正在通过电话安抚B,虽然闻到了刺鼻的味道,但并没有立即从电话亭里出来。由于电话亭空间狭小,加上男教师长时间身处其中,毒素累积,最终中毒而亡。
“七个人设计了一个巧妙的计划,他们每一个人做一件事情。每一件事情都合理合法,不会伤害到任何人。但这七件事情加在一起,就正好杀了那个年轻的教师。”
如果你是警官,你推理出了谜底,但是在没有这些人合谋的证据下,你会怎么判这个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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