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shikay
5、60年代默许的行为,放到今天就不一样了,时代变了,那时候人都没读过什么书,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素质,可能大多数都这样,但是现在大家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了,所以自然原来的一些行为,现在看显得很没素质。。 ...
到底是时代变化导致,还是规则变化导致,你我心里都有数,所以一切都是按规章制度办事,规则允许,那么你觉得他侵犯到你权益,你可以选择沟通看有没有解决方案,觉得解决不了可以规避换一家或找民警解决。
照你们这样直接扣帽子可有意思了,白天唱歌允许吧,你觉得影响到你了,你不沟通,扣帽子。外边白天跳广场舞了,你又觉得影响到你了,不沟通,不规避,不接受,又扣帽子了。行啊,这些都没素质不就完了,这就是你想听到的答案?
然后帖子里不有说XXN言论的么,让我想起了个事,武大杨某某事件,对比下,地点图书馆对应小饭馆, 规则没有禁止抓痒对比没有禁止吸烟。烟瘾对应瘙痒难忍都是病态无法自控。当事人感受,觉得抽二手烟影响到自己对应觉得对面在自慰影响到自己,别管是不是自慰抓裤裆里边的这种行为很明显就是觉得影响到她了。结果都是不沟通,直接扣帽子。结论,当着人抽烟与当着人抓痒私密处都是没素质,所以扣帽子这种行为值得鼓励,而沟通解决问题,解决不了选择规避换个地点,在不行找民警协商解决都是错误的。你是想表达这种观点么?
我在上边多次表达了,你可以认为无沟通的情况下认为对面没素质,那么相对的别人也有这种权利,对吧,相互原则么。我只表达我不接受,我不会去把这跟素质挂钩。要挂钩也是以下这句。“一个人真正的教养,不要看他如何对待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要看他如何对待比自己身份低的人。”
终归还是回到了原点,私自扩大可还行,已知已经列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区域,那么剩下没归类的公共区域到底能不能抽烟,到底谁规避谁。晚上不能有噪音,扩大到白天到底能不能练声练乐器?谁规避谁? 高考时不能广场舞滋扰考生,扩大到平常日子,谁又规避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