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呜喵王
说的在理,但我现在感觉就是愤怒和屈辱,咽不下这口气!孩子方面她不想带走。在诉讼书上写了要求判给我
男方无重大过错,女方主动离婚,并转移财产,且不要一岁的孩子。
建议不要等着一个月后的诉讼,你找个律师,或者不找也行,直接反诉她诈骗。
先提交,再提供转移财产的证据,和他人聊骚的证据,然后表示现在想想,孩子可能是别人的,气不过,不想养。
让她特码的去提供各种应对证据。烦也烦死她,恶心一下,她以为你软弱好欺负,那就对着干。
如果一定要叛你带孩子,你就勉为其难的态度 表示可以,但因为带孩子花费巨大,你要求它特码的净身出户,当然这不可能,但说这么说是没问题的,至少让她承担扶养费。
这些都是以进为退。
鲁迅说的,中国人砸门开窗的调和劣根性。
法院断家务事,基本上其实是已和稀泥为主,你提出一大堆反诉,法官就懵了,烦躁了,一看似乎你还真有点道理的,然后即使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至少也不会倾向于女方了。
只有一种情况,你会很惨,就是法官是女的,就类似于前阵子新闻很火的那个“春风一样的女法官”,这种年轻女性法官,而且是打拳的那种,这种概率遇到了的话,千万认命,别在纠缠,不然你会仇恨整个女性群体。那个新闻里退伍老汉他年纪大了,心冷了,刀了对方,但你可千万没必要做这种事情。
你还年轻,慢慢过,以后还是会碰上好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