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最近没项目在跟,手头上的活也不多,天天回公司上摸鱼,最近领导应该是在想办法逼辞,先是要我去城市是另一端跟个项目,后来不了了之,这周又要叫去另一个城市上班,原本在广州,现在叫去深圳,我说考虑一下下周回复。
各位老男人们,深圳我是不会去的了,我是应该继续摆烂耗下去呢还是自己滚蛋呢,奢望给公司开了,可以有N+1赔,但这应该不容易吧。
ant04444 如果签的合同是没有限制工作所在地的话,一般没什么办法了
veryuse 去深圳不好吗,一般外派还有补贴的吧。
xyq220122 去深圳没有额外补贴么
cyrus331 刚翻了一下合同,描述是“乙方同意,根据岗位及甲方的经营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甲方在外地 的分支机构或派驻机构有需要时,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安排到外地工作。“ 真不够他玩,咋办。
《民法典》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就是说除非签合同时,明确圈出来说了可能去深圳或哪里,你也明确同意,否则就是没尽到说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