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杨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梦梦以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杨浦区检察院介绍,2023年4月,花季少女梦梦因感情不顺一醉方休。为了挽回男友,她一时冲动,竟然在租住的公寓里使用打火机点燃屋内窗帘,拍摄起火视频发给男友“吓唬”男友赶紧回到她的身边,梦梦在窗帘已经起火的情况下还将打火机投入火苗中,火势蔓延造成屋内窗帘、临近床铺及多处杂物严重烧损,所幸火势被房间内的防火喷淋装置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赶到后,梦梦告诉民警是自己使用电磁炉煮面操作不当造成失火,经初步勘查民警发现其中端倪,电磁炉位置离实际起火点较远、无焦黑痕迹,可以排除系电磁炉使用不当失火的辩解。看着公寓内蔓延的烟雾和喷水,梦梦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积极赔偿公寓损失并获得了谅解。
杨浦区检察院积极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本案经济损失、火灾物损情况及现场情况取证、固证,经查,梦梦以放火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放火罪。最终,梦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涉火类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严厉惩治、积极预防涉火类犯罪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上一篇:
韩国仁川:为所有新生儿提供55万元补助下一篇:
有没有人买了国产la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