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年轻的时候换工作换的勤,每一份工作都当成临时工来做,而且喜欢干半年,玩耍半年,我记得有一次有一个“朋友*介绍我去工作,结果三个月发一次工资,工资是班组长代发的,还被班组长贪污了三分之一,我跑去理论,他说这是规矩,我就把这个事情捅到经理那里去了,经理说这个确实是他们这里的规矩,所以说为了弥补他自己私人掏腰包给我五百块钱,让我不要再闹了,我是什么人?我能吃这个亏?我当场就说,老子不干了,看不起人了,这点钱就想打发我,至少得八百。
后来他给了我七百块钱,我也没有找班组长的麻烦,直接跟我的那个“朋友”说再见,不做了。
结果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实在没人换班。我当时在外面租房子住,他就找到正在出租房里面打游戏的我,劝我回去上班,本来还说的好好的,我老爸也在外间看电视,他突然来了一句,你不去上班,你吃什么呢?你老爸吃什么呢?
这下可好,不只是我火了,我老爸也火了,直接在外面大声吼着让他滚,他说我儿子有手有脚的,不到你那个破地方上班,连吃饭都吃不了了?
我也说你快滚吧,你们那个地方的规矩太重了,不是我们这些普通打工仔能干的地方,而且我猜你也从中间有不少的规矩费吧。
他脸上难看的走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一晃都是二十年前的事儿了。
有些人真的是为了钱,一点尊严都不要的。我不反对这种想法。我反对的是价格太便宜了。尊严不是不可以出卖,至少多卖一点钱吧。
我们就不说尊严这种无聊的玩意儿,像狗子哥这种,天天这么拼命加班,能挣到供养老人,家庭孩子,加上自己身体维修的钱吗?人又不是机器,付出与获得要画等号呀,我每次看你讲你上班的地方的事情,我都觉得牙疼,我现在反正是加不了一点班的,夜班也别想我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