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广州两家企业的商标和宣传语使用进行判决,两家被告企业因宣称“中华老字号”“百年经典”等构成虚假宣传,赔偿原告200万元。原因是,这两家企业分别成立于2022年和2023年,以期限授权方式获得了某家老字号的商标普通许可,开了两家该商标的餐饮的酒楼,招牌、菜单、广告都打着“中华老字号”“百年经典”,于是就被商标持有企业高虚假宣传了。
看完这条新闻,我就觉得很不舒服。先抛开商标持有企业是否有设陷阱给被授权企业不讲,你这个商标现在自己连店都没有一家,也好意思讲租用你商标的人吗?现在市面上,到底还有多少家真正的百年老店?
举个例子,广州成珠楼,原为个人产业,成名小吃叫小凤饼,但实际是一家较为大型的茶楼,有4层楼高。新中国成立后成为了国企,到1985年时已经开业240年,由于事故导致整间烧了。后来在90年代由市国资委原址重建营业,但最后经营不善倒闭,整间茶楼就没了,就剩下一个“成珠楼”的商标在国资委那里。消失了30年后,今年开始在广州某些商圈出现了多家名叫“成珠楼”的街边糕点小店,专门卖小凤饼,招牌还是写着百年传承。当然授权肯定是有的,不过,这种店还算老店吗?还算有传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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