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白马非马”或许有很多人都知道,战国时期有个叫公孙龙的,认为“白马非马”,甚至专门写了一本白马论,
公孙龙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因为它乍听之下荒谬怪诞。当下的课本里总把“白马非马”单纯地解读为对事物共性和个性的割裂认知,就像“苹果不是水果”一样荒诞吗?不是。公孙龙的意图是:如果说“马”是“动物马”的一般概念,那么“白马”就是在这个概念上添加了“白色”属性。所以,“白马非马”是说“白马这个概念”不完全等同于“马这个概念”,因为前者包含了额外属性。这类似于现代逻辑中的“子集与全集的区别”:白马是马的子集,但“白马”一词的内涵不同于“马”一词的内涵。
公孙龙区分了“共相”(universals,如“马性”)和“殊相”(particulars,如“白马”)。这类似于西方哲学中柏拉图的“理念论”或亚里士多德的“形式与质料”问题。如果颜色、大小等属性变化了,事物还是同一事物吗?这触及了“本质属性” vs. “偶然属性”的争论。
它揭示了语言的局限性和逻辑陷阱。名称(名)如何指代事物(实)?公孙龙主张“指物论”,认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概念必须有精确边界。否则,就会出现悖论。
类比西方哲学:类似弗雷格的“概念与对象”区分,或罗素的“描述理论”。罗素曾用“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举例,说明空概念的问题。同样,“白马非马”暴露了日常语言的模糊性:如果我们不定义好“马”,那么“所有马都是白马”这种全称判断就可能出错。
它质疑了同一律(A = A)和矛盾律的绝对性。在形式逻辑中,“白马是马”应该成立,但公孙龙说“非”,因为“白马”加入了属性“白”,改变了概念外延。这引发了对“分类和范畴”的思考。
在古代中国,这种辨析有应用价值。比如在法家或儒家“正名”思想中,精确定义“什么是马”可能影响法律(如马匹税收)或伦理(如名分等级)。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公孙龙则通过悖论推动了这种“正名”的严谨性。
这句话乍看像文字游戏,但深层是严肃的哲学探究。历史上的“杠精”可能只追求争论快感,而公孙龙的命题是系统性的:它有著作支撑,针对当时哲学问题(如儒家墨家的名实之争)。在《公孙龙子》中,他详细论证了“离坚白”(颜色和质地分离)等观点,构建了一套逻辑体系。
这个命题被后世哲学家(如王夫之、现代新儒家)反复讨论,因为它触及了语言与现实脱节的普遍问题。比如,在现代哲学中,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理论或分析哲学中的“意义理论”,都能看到类似探讨——如何用有限词汇描述无限世界?例如,在法律中,如果合同说“提供马”,但一方提供白马,另一方能否拒绝?如果“白马非马”,就可能引发纠纷。类似地,在AI或语言学中,概念定义是关键:一个聊天机器人若误解“马”和“白马”的区别,就可能答非所问。
纯粹“杠精”往往缺乏哲学深度,只为否定而否定(如“你叫张三,但你不是'张三'这个词”)。但“白马非马”有明确哲学框架,是为了澄清思维错误。正如庄子批评名家“饰人之心,易人之意”,但也承认其启发作用。
那么,这句话如何用现代逻辑表达?
- 正确陈述:
∀x (白马(x) → 马(x))
(所有白马都是马)→ 真命题 - 公孙龙的本意:
白马 ≠ 马
(“白马”作为概念 ≠ “马”作为概念)→ 需通过语义模型验证真值
- 定义集合:
- 设 M = 所有马构成的集合。
- 设 W = 所有白色事物构成的集合。
- 则“白马” = M∩W(马的集合与白色事物的交集)。
- 解析命题:
- 日常语言:"白马是马" ⇒ M∩W⊆M(真)。
- 公孙龙的主张:"白马非马" ⇒ M∩W=M(真,因为白马≠所有马)。
关键区分:- 外延等价(对象同一):白马(对象)∈ 马(类)→ 成立。
- 内涵不等价(概念不同):"白马"的概念 ≠ "马"的概念 → 成立。
► 结论:在集合论框架下,"白马非马" 符合逻辑,它只是强调概念的差异(内涵),而非对象的从属关系(外延)。
这恰说明:逻辑是否成立,取决于语义框架的构建方式——而这正是公孙龙在两千年前提出的深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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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老男人了,问个敏感的,大家一年实际到手都几个达不溜?另外多少岁了都下一篇:
完蛋了,赤影战士1-1都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