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租了个房子,其实是我妈找的,但是房东嫌租给老年人麻烦,我妈就让我去签个字,合同生效8月21,8月23号我妈在小区内摔倒导致骨盆骨折,我看了一下事故地点是小区规划道具,然后因为种的树,把地砖面顶的凹凸不平,而且没有任何警示牌,我当时找物业人家根本不搭理,还让给我个电话说是市里给老年人买的意外伤害保险。
我现在准备起诉物业,想问下这个事是不是物业全责,然后我想问下可以主张多久的护理,我作为护理人可以主张多少护理费,本人无业。
我妈现在不能长时间坐立行走,从出了事就没出过门,可不可以主张终身护理?做伤残司法鉴定会对这个终身护理主张有影响吗?
还有起诉事由,是不是我图上选的这个,我看有说物业仅对业主负责,就是小区内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是不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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