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婚姻法修订挺给力

五级用户 ant04444 7月前 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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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 (55)
  • 五级用户 并叨叨 7月前
    0 41
    yifeng7 楼主发的图片 标的就是夫妻一方 而我举的只是例子而已 如果换下性别 男的被吸血就正常了?

    从这次修订的法律精神来看,修订者认为:正常,且要法律保护。


    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请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书面意见可寄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张灵若,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gfmytlaw@163.com,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 四级用户 idc019 7月前
    0 42
    离休不离岗 离婚不离家
  • 五级用户 三水一米田 7月前
    0 43
    康康
  • 四级用户 lee918 7月前
    0 44
    第4才是搞笑的吧,制定的人经常出轨别人老婆至怀孕!
  • 五级用户 qwmnddd 7月前
    1 45
    shine454 课代表划重点:1、不管是不是婚前全款房,离婚女方都能分走一部分2、男方给彩礼后女方悔婚,女方无理由拿走40%3、离婚后女方如果没有收入,男方要给予帮助(房屋免费居住权or付房租)4、不管孩子是不是男方 ...
    总结,法律在教你避雷请不要知雷而上,无居所的别找,要彩礼的别找,没收入的别找,乱搞的别找,知雷而上后果自负(doge
  • 五级用户 qwmnddd 7月前
    0 46
    wNg333 没看出来婚姻法是为了保障生育而不是保护婚姻主体本身吗? 任何法律都是有时代性的,现在改,以后还得改。
    我还是那句话,只是同居共生相伴终老,形式多样也不用卡生理,或恋爱一辈子也都随意,看重的是情义与契约精神。而婚姻的独到之处,不是男女关系,而是孩子,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让自己的孩子有父有母
  • 五级用户 jilaqi444 7月前
    1 47
    卧槽,这要是在翟欣欣案件前修订好的,那应该有好戏看
  • 四级用户 yzsx 7月前
    2 48
    shine454 课代表划重点:1、不管是不是婚前全款房,离婚女方都能分走一部分2、男方给彩礼后女方悔婚,女方无理由拿走40%3、离婚后女方如果没有收入,男方要给予帮助(房屋免费居住权or付房租)4、不管孩子是不是男方 ...
    第一条【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
    第二条【对当事人主张“假离婚”的处理】
    第三条【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
    第四条【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
    第五条【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
    第六条【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
    第七条【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
    第八条【夫妻一方转让自己名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效力】
    第九条【企业登记的持股比例不是夫妻财产约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放弃继承的效力】
    第十一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行为禁令可适用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情形】
    第十二条【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责任及抗辩事由处理】
    第十三条【优先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形】
    第十四条【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效力】
    第十五条【不负担抚养费约定的效力】
    第十六条【子女成年后欠付抚养费的处理】
    第十七条【“受其抚养教育”的认定】
    第十八条【离婚协议约定财产给予子女】
    第十九条【离婚经济补偿的认定和处理】
    第二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的处理】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全部二十条条款,您说的4条好像没一条对的,或者您能说说您说的4条分别对应那一条款,怎么得出结论的?
  • 四级用户 yzsx 7月前
    0 49
    并叨叨 这算啥,解释(二)里的你必须抚养对方出轨生育子女才是必杀技。
    没看在这条,请问具体是那一条有这个说法。
  • 三级用户 sunwen550 7月前
    0 50
    太好了,少子化快进到无子化,刹车是什么
  • 四级用户 Joker5 7月前
    0 51
    少子化压力的是现在中流砥柱的这一代而非管事的......
    管事的要是急着增人口禁止堕胎不就行了,哪用得着旁敲侧击这么麻烦的事......
  • 三级用户 毛毛兔子脚 7月前
    0 52
    WGZxsunny 法律归法律,具体判罚还得看当事法官,自由量裁权可以随意击穿遗嘱,婚前协议和公证,这种才是最可怕的。看来不结婚是新时代最优解,直接进入法国阶段,孩子可以生,婚不可以结。
    这法律改的,决策者不觉得别扭吗
  • 三级用户 Kisasi 7月前
    0 53
    我们都有美好的未来呢,哈哈哈哈哈
  • 五级用户 ma_er233 7月前
    0 54
    yzsx 第一条【重婚原则上不适用效力补正】 第二条【对当事人主张“假离婚”的处理】 第三条【同居析产纠纷的处理】 第四条【基于婚姻赠与房屋的处理】 第五条【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 第 ...

    我看了一遍也没找到什么要抚养出轨后生的子女的解释,真不知道怎么读出来的

    没收入就要养着更是胡扯,原文是“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哪来的没收入

  • 四级用户 gwmpat 7月前
    0 55
    现在的趋势是保护弱势群体,可惜有XXN这种寄生虫以及搞家暴的、海王等渣滓在,把本该给部分真正弱势的妇女群体的权益给霍霍了。我大致看了下征求意见稿的原文,其实本意应该是好的,明显是想提高下限,但现实中的男性不是都强也不是恒强的,很多人都是掏空了家底才结得了婚,而且自由裁量权的操作空间太大了,以目前国内的XXN含量,真执行起来绝对会出现拉偏架,会出现较以往更大规模的出现守法男性吃大亏的情况,换言之就是,想离就得脱一层皮,要掂量掂量得失,变相鼓励结了婚,能不离就千万别离,以前可能对部分女性(被家暴)不利,现在好了,搞了个很别扭的平衡,把男性的基本权益也给下调了。

    运气好碰上对的人互相体谅互相帮助共度余生,运气一般的碰上个偶尔磕磕碰碰但愿意一起努力的,运气差点娶个太奶奶回来,又要被吸血又要累成狗,倒大霉的直接银镯子一副或者躺冰箱了。后两种只要脑袋正常,都不会选,所以现在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还想结婚的,要不就找门当户对的双方别花心,要不就睁大眼睛看看对方的人格品性值不值得你花大钱费大精力去娶,如果只是为了胯下的冲动,那真的还不如去嫖,人家起码服务好,给得起情绪价值还不用低声下气地舔,而且彩礼三金的钱,都够你嫖到精尽人亡了,再攒点钱去外面找个靠谱点的代孕,这样的人生也算是可以了。
  • 受限用户 amos2 7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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