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想,版权的界限在什么地方

五级用户 ma_er233 10月前 2442

如果我拍张风景照,那版权肯定是毫无争议属于我的;如果我扫描一份文档,扫描出的图片版权肯定不在我手里,这中间到底哪一步划分了版权的所属?

比如我不拍风景,而去拍建筑或者园林,这里面的设计是100%人造且有版权保护的,但是拍出来的照片依然是我的;那如果我的照片里包括一本翻开的书呢?我看有人说这个可以解释为改造性(transformative)用途,可以算作合理使用(fair use),但如果这页是一首完整的诗或者微型小说呢?到底有多“改造”才能算“改造”?

还有软硬件,法律一般规定软件的代码有版权保护,但是功能设计没有。所以你如果能净室逆向工程一个软件,即使功能完全一样,那你也拥有逆向工程出来的代码的版权(暂时不考虑专利的问题)。PCB 设计图有版权保护,但是照着设计生产的电路板就没有,只要不侵犯专利或者照搬原设计图,那随便你抄。(至少我查的英文文献是这么说的,各国规定肯定有出入)

版权真是个神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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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级用户 qqllo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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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版权难以维权,大公司版权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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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级用户 qqllo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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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版权难以维权,大公司版权流氓
  • 五级用户 辽东铁血温泉蛋 10月前
    0 3

    太抽象了,烧脑。这些是法学院研究的吧本坛有律师大佬吗

  • 六级用户 warlockom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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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设计的初衷是保护创新,米老鼠一代才刚过期我是没想到的。
  • 四级用户 y5tttttt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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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我的quest 3到了,昨天玩了节奏光剑,感觉不错
  • 五级用户 ma_er233 10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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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rlockom 版权设计的初衷是保护创新,米老鼠一代才刚过期我是没想到的。
    两天倒计时,哈哈
  • 六级用户 charmingli 10月前
    0 7
    主要还是看有没有商用有没有赚钱吧,赚钱的时候版权问题就来了
  • 管理员 Oldman 10月前
    0 8

    你扫描的文档又不是你写的,你只是复制了一遍,版权怎么会是你的?这就是划分的地方。
    软件也是一样的,以游戏软件为例,游戏玩法不受保护,这么多突突突的游戏都长这模样,岂不是侵权侵死了?这么多吃鸡的游戏,岂不是全是侵权的?当然不是。只要我是用猪突突突,你是用僵尸突突突,你就没办法告我,哪怕暴雪拿着DOTA1都没办法告DOTA2,玩法几乎一样,但里面的英雄长得不一样,就不构成侵权。

  • 五级用户 花剌子模7 10月前
    2 9

    知识产权侵权能不能成立,大部分情况下要求实害结果且规定了必要程度条件。如果你仅从理论角度研究知识产权的定义,那我觉得很容易得出和实际相悖的结论。感觉现在知识产权保护这块应该往限制大公司滥用和减轻小主体维权难的方向发展。

  • 七级用户 miku233 10月前
    0 10

    有请CHATGPT律师
    拍摄风景照和扫描文档的区别在于原创性和独创性。版权法通常保护原创性和独创性的作品,而这两者可能在不同情境下产生。

    风景照:

    当你拍摄风景照时,你是创造性地选择构图、角度和光线,因此这张照片是你的原创作品。版权法通常保护这种个人创造性的表达。
    扫描文档:

    在扫描文档的情况下,如果该文档本身具有版权保护,那么版权通常仍然属于原始文档的作者或版权持有者。扫描文档的过程本身并没有涉及足够的创造性,因为它主要是一种技术行为而非个人创意的表达。
    因此,关键区别在于是否涉及到创造性的表达。拍摄风景照是一种创造性的摄影艺术,而扫描文档更倾向于是一种技术操作。需要注意的是,扫描文档并不是绝对不会涉及版权问题,特别是如果扫描行为违反了原始文档的版权规定,比如未经授权的复制。


    版权的归属涉及到创作的原创性和独创性。以下是对你提到的不同情况的解释:

    1. 风景照和扫描文档:

      • 风景照是你的原创作品,因此你拍摄的风景照的版权属于你。
      • 扫描文档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如果文档本身没有版权保护(例如,是公共领域的文本),那么你扫描的图像可能不会有太大的版权问题。但是如果文档本身有版权,扫描图像可能被视为该文档的复制,其中的版权可能仍然属于原始文档的作者或版权持有者。扫描文档的版权问题可能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分析。
    2. 拍摄建筑或园林:

      • 建筑和园林的设计本身可能受到版权保护。然而,拍摄这些建筑或园林的照片通常被视为独立的创作,其版权属于摄影师。这是因为照片涉及到选择构图、光线等因素,表现出摄影师的个人创意。
    3. 拍摄包含书页的照片:

      • 拍摄包含书页的照片通常被视为改造性用途。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被认为是合理使用(fair use),特别是如果照片的目的是评论、新闻报道、教育或研究等。然而,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法律和案例而异,因此最好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4. 逆向工程软件和电路板设计:

      • 逆向工程软件可能会涉及到版权问题。即使功能相同,如果逆向工程得到的代码与原始代码相似度高,可能触及版权问题。硬件设计图也可能受到版权保护,但是独立设计并不直接照搬原设计图的情况可能会更容易通过法律审查。


  • 四级用户 万年老三吉良吉影大叔 10月前
    0 11
    知识产权,著作权,版权,错综复杂,所以任天堂有法务部。
    游戏类型属于著作法范畴里的思想内容。
    思想创意内容不受保护。因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如果保护了思想创意,人类社会无法进步发展…………
  • 六级用户 进站劣人 10月前
    0 12
    这个太烧脑了。。。
  • 四级用户 星大神 10月前
    0 13
    最近重新又学习了点著作权的内容。
    我国著作权的内容是小于版权这个概念的。
    另外楼主里面说的内容涉及多个概念,例如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例如: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等;
    再一个就是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这里贴出相应法条: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五条 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 四级用户 Siale 10月前
    1 14
    广义上的侵权无处不在,
    但损害的利益和维权成木的考量,很多都被忽略不计
  • 四级用户 星大神 10月前
    0 15
    除了上述的合理使用外,还有一些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就不展开说了
  • 三级用户 nemo207 10月前
    0 16
    研究生的时候在加拿大那边有学过互联网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当然年代很早了,基本都是围绕BT技术的探讨的,比如线下的智力成果(音乐之类的),在线上如何界定知识产权。

    基本上就像楼上说的,都是从实际案件出发,有没有实际被害出发来讨论,也就是说一方提出了主张,比如当年索尼状告某BT网站,我们来看引用的法条合不合理,然后再依此来制定规范,很少有直接从知识产权的概念方面去思考的。至少法学院的要求是,多读案例,你就能知道知识产权是个啥
  • 四级用户 星大神 10月前
    0 17
    至于软件方面的版权问题,我国是有法条规定的,但实际执行这块不大健全或者说不严格,这方面可以参考美国的法律,以及我国加入的trips协定和伯尔尼公约构成的组合保护。
  • 四级用户 wariii 10月前
    1 18
    保护独创的想法、成果,这一点很重要。不说彪炳史册,青史留名,作为人类共同的财富,至少得能解决人家的温饱,不能全靠用爱发电。
  • 四级用户 星大神 10月前
    0 19
    Oldman 你扫描的文档又不是你写的,你只是复制了一遍,版权怎么会是你的?这就是划分的地方。软件也是一样的,以游戏软件为例,游戏玩法不受保护,这么多突突突的游戏都长这模样,岂不是侵权侵死了?这么多吃鸡的游戏,岂不 ...
    游戏玩法不受保护,但是人物形象啊,UI界面啊,这些能够固化保存下来的还是可以的;
  • 五级用户 ma_er233 10月前
    0 20
    y5tttttt 兄弟,我的quest 3到了,昨天玩了节奏光剑,感觉不错
    加钱上了3?羡慕一波,听说3的重量分布改善了好多
    • 老男人游戏网配套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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