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微信群聊对话引发了一场官司,原因是因为一个表情符号。
江苏的张某和李某是微信群的群友,某天李某在群聊中提到张某并称其坏人,同时配上了咧嘴笑和捂嘴笑的表情符号。次日,张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在群聊中和报刊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认为李某的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名誉权,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的讨论,一些人认为张某过于敏感浪费司法资源,而另一些人表示对于以后使用表情符号要更加谨慎。
在近年来,表情符号在网聊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由于不同的语境和理解习惯,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矛盾。一些案件甚至将表情符号作为证据出现在判决书中。虽然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使用表情符号时需要注意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并避免使用含有侮辱、诽谤、造谣等内容的表情符号。
法律专家建议在法律场景下要谨慎使用表情符号,尽量用明确的语言完成表述,以避免法律风险。同时,网友们也应增强责任意识,尊重他人,不滥用表情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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