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是这样的,以前还是管用的,以前我通过举报的方式,把我上班的几个老板公司都弄垮了的,加班不给加班费都是小事,有些必须要上劳保的,不给员工上劳保,重度污染,噪音扰民什么的屡见不鲜,因为我们几个工友联合举报,所以说好像是当时七个部门联合调查,结果工厂直接关门了。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好几次,所以我说有几个老板,还有一个是电信下属外包对,我干了大半年,结果还扣我两个月工资,我心想我走都要走了,我不好好跟你掰扯掰扯,然后就找劳动仲裁,还没想到还真管用,劳动没找他直接找的电信,然后电信再去找的他,毕竟他的钱是从电信那里拿嘛,然后他非常不爽的把钱给我,然后还说一点屁事还要去找劳动局,我说我不去找劳动局,这钱你能给我?
在咱们这儿,你想要获得你的权益,那你就得放弃你的工作。因为潜规则就是在职期间不得举报,就算举报也是无效。离职之后随便乱闹,执行期长可以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