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因是一个群友在群里吐槽,一个普通朋友搬家,在他那住。他没说钱的事,对方主动表示会承担房租,按一天多少钱算,后来一共住了7天,但对方一直没给钱,这个群友就催了3次,对方终于给钱,再发消息不回了,他就在群里吐槽,给的钱不够,只有8成,还让人催。
补充:1)地点在国外,两个都是华人
2)因为说会给钱,群友又特意把车位让给了他,他也说会算钱。
2. 上大学时同学A带我们几个玩暗黑2的私网,我就玩过单机修改,不能修改就不会玩了,A给了我一套装备。
过两天,我正玩的High,A说他想配一套装备,需要之前给我的武器,我这正玩到中间呢,没了武器我打个啥,就不太乐意,他就说我不如B,B人家一说就痛快给他了。
我这一听,那得了,就给他了,后来和他玩的也不太好,B确实和他玩的更好。
补充:游戏嘛,我倒没觉得要回去有什么。我也不是说不给,就说是打到个更好的就给他,其实那些低级暗金很快就会被普通蓝装属性超过的,当然这是后来知道的,看了全技能+3,应该不会有更好的,除了更高难度掉的。(当然他给我的是普通难度品质的)
3. 儿子幼儿园经常周五分享日,平时偶尔也会带点小零食分享。
我儿子对东西价值没概念,经常拿吃的换别人一张破奥特曼卡片啥的,他自己本来也有。
我倒觉得没啥,可奶奶总是说他傻,说别人精,道理是没错,可总感觉不能这么教育孩子,也不知道怎么说好。
昨天网上给他买了两玩具,本来是准备给他表弟一个(表弟妈妈也会买玩具买俩,给他一个),结果他想送他同学,不想给表弟,奶奶又在边上数落。
给儿子买东西我也特意会说,贵的都是我的,只是让他玩,省的他送人了。
更新:
小事4. 小孩子还是真的不知道,我小时候同学拿家里的纪念币出来,我觉得好看,就要了一个,后来对方妈妈找过来的,就还回去了,也不觉得有什么,本来也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PS: 特意看了下法律,但法律和人情毕竟是两回事。
(一)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二)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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