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和你杠。
感觉你说的结论有点“事后诸葛亮”的味道。你的意思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前提是已经成功了的),完全可以拆成2部来卖,还比其他同期作品要强!对不?
但你想想:哪一部作品能保证它上市后就一定能既叫好又卖座?在“百舸争流”的强竞争年代,如果不付出100%的努力,再强的IP也可能会说烂尾就烂尾、没有后续了!作为制作者肯定都是在时间、金钱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最好的作品拿出的;而对于制作公司而言,任何一个3A大作的投资都是几亿美金,谁都不会傻乎乎想着(或者说有勇气)把好点子留到下一部吧?万一失利,不光现在的几亿美金打水漂,今后,也就没有今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