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说了这么一个12345投诉件,和大家分享下
地点:某婚姻登记处
一对新人来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接过相关材料。。。
工:你们是姐弟关系?
新:对,我们是重组家庭,虽然是姐弟,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的
工:这个。。。你们考虑清楚了吗?
新:当然,你就快点办吧
工:家里父母,还有亲属都知道吗?他们支持吗?
新:婚姻登记还管这些?我们俩自愿不就行了吗?
工:今天暂时没法帮你们办理
新:什么意思,我们不符合结婚条件?
工:没有说你们不符合
新:那为什么不给我们办?
工:因为你们是姐弟,这个情况特殊一些。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但公序良俗层面要照顾到,我们要执行“冷静期”,你们可以和家人和亲属多商量一下,过一个月再来
新:既然不违规,我们要求现在就办,你说的这个“冷静期”有文件支持没有?
工:(这里插一句:我理解是没有相关文件支持的)。。。这种情况没法马上办理的
新:你搞清楚,是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你们就是这样执行《婚姻法》的?怎么能说不出理由就不帮我们办理
工:主任!
主任走过来了,两人交头接耳:主任。。。。。。就是这么个情况,他们是拟制血亲关系,民法上来说和血亲地位相同,也就是说视为亲姐弟。
主:我知道了,但婚姻法没有明确禁止拟制血亲不能结婚。。。这事从公序良俗上来看是不太好,这次来的是姐弟,下次万一来的是父亲去世之后要娶继母的儿子怎么办,这要办了估计风评不好。我来处理吧。
后面的情况是,主任好话说尽,又送了点小礼物把两人送走了,让他们一个月后再来,如果这一个月内他们征求多方意见后还是要结婚,会优先帮他们办理。
这对新人回去后越想越气,遂打12345投诉。
这件事从伦理解读来讲的确不太好,但从法律来讲民法和婚姻法在这方面又有一些冲突。只能证明我国现有的婚姻法有待完善。婚姻登记处的处理方式我觉得还是恰当的,就6个字:不禁止,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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