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地方不能繼續租了,業主打算移民,要把鋪賣了。
根據合約條款,給兩個星期通知期,需要限期前遷出。
現在卡在十字路口,到底是另覓場地繼續,還是回歸打工人。
現在賺得沒打工時期多,勝在自由。打工時期經歷老闆結業,被迫突然失業。所以跟朋友創業,如今又突如其來遭業主教育,實在心灰意冷。
創業的本心,就是想把命運更牢牢的握在自己手中,不因老闆的生意決定而擺佈,如今殊途同歸,實在無柰。
明天約了新業主談合約,沒有放下心頭大石的感覺,只有百般無奈。若不往下繼續走,我估計沒勇氣也沒能力再創業,下半輩子好好當個打工人,祈求安穩度日。
創業至今接近2年,好不容易走出舒適圈,突破自己。在香港生活了大半輩子,早已習慣這是個毫無人情味的城市,被資本主義毒打也不只一次,然而不論怎樣安慰自己,每一次還是挺疼的。
無妻無兒無女,故尚能保留一絲任性,對比起需要養妻活兒的各位,算是苦澀中帶點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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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生还者1的DLC实在玩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