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最近想離婚(男),原因就是男方想生孩子(生男生女皆可),但女方堅決不肯,互不退讓,現掙扎幾個月了,尚未決定是否離婚。
當然一開口先罵了他傻B,結婚前兩人先不取得共識,現在才來鬧。
男方想要有孩子的家庭,經濟,住房都不是問題,女方想過二人生活,不想小孩打亂節奏。
兩人彼此間仍愛對方,但在這重大決定前,彼此不愿意退讓。
男方覺得自己即便現在退讓,若干年後可能還是想找個人生,最終兩人還是分道揚鑣。
男方家長想要孩子,但也可接受沒有孩子。
女方家長比男方家長更想要孩子,在催孫這件事上,比男方家長更進取。
問題是這小倆口日子過得挺和諧,鮮有吵鬧,難得能過上點安份日子,幾生修來的福份,卻因這事可能要分道揚鑣,實在可惜。
在我看來,兩人都沒錯。只是堅持彼此的理念。
生孩子這事上,在我看來女生這邊應該擁有6成到7成的決定權,畢竟懷胎,生子,對女方身體影響極大。奈何朋友這邊過不了自己那關。不肯罷就。
想想女方要真因為這事離了,灰頭土臉地回到娘家,那日子也是夠慘的。哪怕自己搬出來,這也夠她家人那邊念她一輩子。現在女方還不敢告訴自己家人,有離婚的可能。
男的這邊能勸不離的理由全說了,只能幫到這了。
我的評價就是,男方仆街,但能理解其原因,不支持,但也不會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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