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物业打官司没试过,但我给保利的物业出过两次律师函,物业都认了怂。
第一次,小区地下停车场漏水,反臭,经检查说是市政污水管道倒流(我一直没搞明白是真是假)。物业以此事涉及市政管道改造为由,需要上报领导和相关市政部门才能处理,于是就用块红白蓝塑料布接着,结果地库流了足足两个星期的水,又臭又湿。业主委员会几番敦促无果,加上物业公司的人对我太太的态度很恶劣,我吞不下这口恶气,就打了12345市长热线,然后找公司法务拟了一份律师函发物业,再打了当地新闻的爆料热线过来报道。物业当晚就截停了管道漏水,第三天修复,外加贴公告向我们那栋的全体业主公开道歉。
第二次,就发生在前不久,这回是因为一个网红。我们小区环境还不错,有个做服装TB店的网红隔三差五就爱在小区里摆拍,各种浓妆艳抹,衣着暴露,搔首弄姿,婊里婊气。业主们一致认为对小孩子影响很不好,所以去年开始就跟物业反映过好几次,物业也确实去做了那个网红的思想工作,但无奈网红的脑回路比较清奇,物业也不太上心,走走形式应付应付就拉倒。后来有一次我下楼看到一堆小孩子围观这个女的,大露背,齐B热裤,低胸装(虽然是对A),实在觉得有辱清视,教坏孩子。就找物业去反映问题,物业当然是跟我踢皮球的,于是我把相熟的律师朋友叫了过来,交涉后,拟了两份律师函,一份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物业,一份以物业名义转发网红。一个半月后,物业反馈,女网红搬离小区(才知道是租客)。
综上,对属于自己的合理权益,一步都不需要忍让。
但是,我认为您拒交物业费,并不是正确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